盘点建国后被重判的高官们(1/23)

日期:2014-12-8

盘点建国后被重判的高官们

许迈永(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发迹于杭州,2008年4月任杭州市副市长,负责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建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2011年5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迈永因“三多”———钱多(钱财两个亿)、房多(房产许多处)、女人多(两位数),而被人称为“许三多”,也因此名号独树于落马官员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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