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拒绝认罪的高官(1/27)

日期:2016-7-20

法庭上的陈希同

1998年7月,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因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他被指证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后非法占有,并被控指使原北京市长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座豪华别墅,并在其中吃喝玩乐,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据报道,在一审宣判陈希同被押下法庭的时候,他一路高呼:“我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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