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反腐:“老虎”捉不到就是打了败仗(1/32)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6-8-2

1940年代毛主席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加里宁

 他在转发中直党委“打虎”报告的批语中,还再次重申:要材料,要证据,严禁逼供信。当时,鉴于中小贪污分子占全体贪污分子的95%以上,而他们贪污的金额在旧币1000万元以下,考虑到扩大教育面,中央研究决定对这些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甚至可以不予行政处分。在对小贪污分子的行政处分上,毛泽东也主张更宽大一些,在已规定的撤职、降级、调职、记过的处分外,他还特意加一项最轻的处分———警告,因为,这样可以“使大多数小贪污分子减轻对抗情绪,利于团结改造”。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3月11日,政务院正式颁发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本着“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明确提出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贪污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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