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反腐:“老虎”捉不到就是打了败仗(1/32)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6-8-2

1937年,毛泽东和周恩来、博古在延安

从1952年1月中旬开始,“三反”运动进入“打虎”阶段。所谓“老虎”是当时对贪污犯的通称。当时给“大老虎”定了六条标准:个人贪污1亿元以上者;贪污不满1亿元,但对国家经济造成很大损失者;满1亿元以上的集体贪污的组织者,主谋者;贪污5000万元以上且性质严重,如克扣救济粮,侵吞抗美援朝款者;坐探分子与私商勾结盗窃经济情报或利用职务自肥使国家损失在1亿元以上者;全国解放时隐瞒各级国家财产或官僚资本未报,价值在1亿元以上者等。 毛泽东同意六条标准。1月23日,他在《关于“三反”斗争展开后要将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的电报中,提请全党全军全国注意,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得出“老虎”的估计数字,有方向地去“打虎”。第二天,他又指示:每个省、每个城市及大军区单位都有一百只至几百只“大老虎”,如捉不到,就是打了败仗。2月4日,他又在《关于限期向中央报告“打虎”预算和县区乡开展“三反”运动》的电报中,指出:“凡至今尚未做出‘打虎’预算的,限于电到三日内做出此项预算,报告中央。并须准备随时自动追加预算,随时报告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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