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审判枪毙世纪贼王张子强(1/23)

日期:2016-7-13

张子强被广东警方抓获归案

1998年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等36人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走私武器、弹药,绑架,抢劫,窝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等5 名主犯的一审判决,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其死刑。宣判后,上述5犯被依法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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