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打罕见照片(1/13)

日期:2015-2-10

1983年严打罕见照片

“流氓罪”的条文在制定时应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以免立法疏漏造成打击犯罪不力,由此“流氓罪”成为让当年人谈之色变的罪行。图为法官宣判。图为判处罪犯农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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