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中国十大汉奸的最终下场(1/10)

日期:2016-12-2

抗战时期中国十大汉奸的最终下场

8.陈璧君(1891--1959)广东新会人,生于马来亚槟榔屿乔治市(今槟城),女。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槟城与汪精卫相识,遂入同盟会。宣统元年(1909年)追随汪去日本留学。二年,随汪回北京执行暗杀摄政王的秘密使命。1912年5月,与汪精卫正式宣布结婚。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她积极支持汪精卫对日本妥协的路线。抗日战争爆发后,随政府迁往重庆。1938年12月19日,随汪精卫逃往越南河内,叛国投敌,成为汪逆汉奸集团的重要成员。之后历任汪伪政权的国民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副主席、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政治会议指定委员、东亚联明中国总会常务理事等职、积极支持汪精卫投敌卖国的“和平反共建国”方针政策。1944年汪死后,陈南下广州任日伪广东政务指导员,企图控制汪伪的广东省政府。 下场:抗日战争胜利后,陈璧君于1945年9月12日被国民政府逮捕,1946年被国民党当局以汉奸罪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5月,由苏州监狱遣送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关押。1959年6月17日病死上海监狱医院,年6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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