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包养情夫的女贪官(1/5)

日期:2016-12-2

1949年后包养情夫的女贪官

蒋艳萍,湖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副厅级)。因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1年在湖南被一、二审判处死刑;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她曾勾引1995年的曾任省计委副主任的陈某某。1999年9月,蒋在汉寿县看守所内,为了与外界串通,又利用色相,一步步把该所副所长万江拉下水,致使万多次为其传递信函纸条。40多名大大小小官员被其“玩”的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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