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摄影史上最早的“私摄影”(1/15)

来源:搜狐文化 责编:张宗喜 日期:2016-9-9

《Bibi, Arlette and Irène. Storm in Cannes》,拉蒂格,1929年

对许多摄影爱好者来说,,克·亨利·拉蒂格(Jacques Henri Lartigue)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名字——他69岁时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举办了自己的大型摄影个览,由此才被人们所知。“低调”成为拉蒂格摄影艺术生涯的一个标签,这或许是由他的摄影内容所决定的——记录自己亲友的私密生活。拉蒂格对新鲜的事物始终保持着孩童一般的好奇心,这驱使着他不断的去尝试新的摄影形式——1904年掌握三维立体照片和多重曝光技术;1911年学习彩色冲印知识;1912年开始尝试全景摄影技术和电影录像;1950年开始使用禄莱相机并大量拍摄彩色摄影作品……正是这种强烈的好奇心和勇于尝试实验精神,让拉蒂格在“业余摄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近几年间,“私摄影”成为中国摄影艺术圈内一个非常“火热”的名词,大家为此召开研讨会,举办摄影展,撰写内容深刻的评论文章,以此来讨论“私摄影”的来由、定义和意义。2006年,顾铮在《“摄影,就是你的私生活;私生活,就在你的摄影中!”——中国私摄影论》文章第一次标明了“私摄影”的一个定义:……狭义的‘私摄影’可以是一切只为一已之私拍摄、保存影像的行为与习惯。这包括了家庭私人照片与出于个人欲望为自己的观看与欲望而制作的摄影影像。而广义的‘私摄影’,则可能是镜头的探视范围越出了个人与家庭而指向了拍摄者所愿意拍摄观看的一切领域……”并表明:“个人主义的自我表现并不一定就是‘私摄影’,‘私摄影’的一个区别于其他形态的摄影的重要特征是,拍摄者的镜头只指向自己的私生活或一定圈子内的生活,是在相对封闭的空间中展开摄影,对于一同分享这些影像的人,摄影可能同时兼有娱乐与行为的功能……”由此“狭义私摄影”定义出发,拉蒂格可谓是“私摄影”最早的实践者——他用自己手中的相机记录下亲友们在自己私密空间(家庭)里真实的生活状态,并在多年以后将这些影像作品在公共空间(博物馆)展出,让大家来欣赏这些“私密性”的历史瞬间以满足他们那最原始的好奇欲望——这和拉里·克拉克(Larry Clark)、南·戈尔丁(Nan Goldin)、荒木经惟他们早期的定义“私摄影”性质的摄影作品完全相符合。所以说,“私摄影”并非是一个新鲜的词汇,也不是20世纪70年代的产物,它早在20世纪初期就已经开始形成并被人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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